中古屋彰化縣福興鄉土地S1526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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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的生活*大雄先生

農地
有水電
299萬元
總價
0.56萬/坪
單價
534
土地面積

基礎資訊

地政資料
地號
暫無
諮詢地號獲取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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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分區
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
所有權
民有土地
法定用途
農業用
現況資料
臨路路寬
暫無信息
有臨路嗎
有臨路嗎
基礎設施
有電、有水、通路、地面平整
現況
空地
適合用途
農作、廠房、倉庫、廣告、開店、中小企業、加工廠、住宅
交易資料
自備款
約179萬,月還款3,894元
分割出售
不可分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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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有小坪數農地

臨大片水利地皆可直接使用

旁邊還有沒有地號的土地可以使用

土地法:

土地法第10條:
] 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
] 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消滅者,為國有土地。

所以沒編地號的土地,不可能是私有土地,
不是私有土地,就是國有土地。

民法第769條:
]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第770條:
]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
] 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土地法第54條:
] 和平繼續占有之土地,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或第七百七十條之規定,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者,
] 應於登記期限內,經土地四鄰證明,聲請為土地所有權之登記。

所以你要先「默默」地占有,
最好是耕種,把整個土地面積都「用光」,
等占有10年之後,再去請求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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