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漢民路上三角窗的3樓,
(1 ~2樓為梅家村排骨飯)(與梅家村排骨飯不同的出入口)。
2、正對面為7-11(群聚商聚效益大)。
3、小港捷運站,步行約300公尺。
4、不得養狗。(狗半夜會叫,鄰居會報警)
5、房東房客需簽訂公證合約。
6、可免費掛本棟三角窗的户外招牌。
7、適合Ai辦公室、美容、美髮業...等等。



屋主: 余先生(仲介勿擾)
屋主
1、漢民路上三角窗的3樓,
(1 ~2樓為梅家村排骨飯)(與梅家村排骨飯不同的出入口)。
2、正對面為7-11(群聚商聚效益大)。
3、小港捷運站,步行約300公尺。
4、不得養狗。(狗半夜會叫,鄰居會報警)
5、房東房客需簽訂公證合約。
6、可免費掛本棟三角窗的户外招牌。
7、適合Ai辦公室、美容、美髮業...等等。
1. 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 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