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是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經管,以公告標租方式辦理出租,相關標租資訊如下:
一、公開標租之標的: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7樓之5、17樓之6辦公廳舍。(2戶已打通,一案標租)
二、公告日期:114年11月3日起至114年12月2日止。
三、租期:租期5年。乙方如擬續租者,應於租期屆滿前1年提出申請,續租以1次為限,續租期間不得逾5年,並經甲方同意後始得換約續租;屆期未申請者,視為乙方無意續租。
四、年租金底價:新臺幣1,137,869元。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訂於1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本局301會議室(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務停止上班,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開標時間地點相同)舉行。
六、投標資格: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外公、私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民,均得參加投標,惟不得2人(含2人)以上共同投標。外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17條至第24條之限制。
七、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辨公時間內向本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電話07-8124613分機835),免費索取投標文件(外標封、招標須知、資格審查表、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授權書、投標單、契約書),並依招標須知規定填寫,以掛號或親持投遞(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函索者請附收件人信封,書明詳細地址,並貼足回郵郵票寄至本局或自行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labor.kcg.gov.tw/)。
八、投標人應繳納之押標金,限以金融機構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且受款人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受款人之支票或保付支票為限。
九、投標人應將招標須知所載投標人應具備投標文件,妥予密封於投標封內,以掛號函件於開標前一日下午5點時前寄達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或專人於上開期限前寄(送)達本機關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以送達時間為憑,逾時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人一經投標後,不得撤標。
十、本標租物件以現況出租點交。
十一、其餘未盡事項,請詳如本局網頁之招標文件。
(本標租案係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廣告)
公告標租-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7樓之5、17樓之6
464元/坪/月押金284,467元
160.32
坪17F / 25F
尚未裝潢
裝潢程度基礎資訊
登記可工商登記
隔間視具體情況
推薦工位73-102個
屋況介紹

屋主: 譚先生(仲介勿擾)
屋主



